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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信鸽竞赛项目规程

来源:web   发表时间:2009-03-25 9:45:19   浏览数:89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信鸽竞赛项目规程

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

信鸽竞赛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
二、承办单位: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500KM级、700KM级
四、比赛日期:2010年春赛(5月)中进行
五、比赛方式:
     1、500KM级(当日内归巢有效):由省鸽协指定浙江省蓝天信鸽竞赛中心举办公棚幼鸽赛。
     2、700KM级(次日内归巢有效):由省鸽协指定浙江省蓝天信鸽竞赛中心举办公棚幼鸽赛。
六、比赛办法:
500KM级、700KM级公棚赛:均设单鸽(个人)比赛一项。
     1、为确保参加省运会信鸽比赛的赛鸽均为一年龄的幼鸽,由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在赛前统一制作“省运会配环”,根据各市参赛需求于2009年5月10日统一下发,要求“省运会配环”将与代号“11”的2009年中鸽协统一足环配套使用,凡选送参加省运会比赛的幼鸽必须同时套有上述两足环,缺一不可。
     2、500KM级、700KM级两项比赛将在同一公棚中进行,要求送参赛鸽在送鸽时确定参赛级别。但亦允许500KM决赛除前50名外的其余名次及归巢鸽继续报名参加700KM级决赛。
     3、参加省运会信鸽比赛送鸽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省运会信鸽决赛500KM级将在2010年5月上旬择日进行; 700KM级将在2010年5月中、下旬择日进行。
     4、为确保省运会信鸽竞赛的公正性,凡省运会信鸽公棚竞赛的收鸽、塑封、登记工作及决赛前一周开始将由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派出裁判执法,其所有参赛资料全部由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信鸽协会)保管和核准;全面执法决赛时的集鸽司放、电脑操控、归鸽核实据实排定,公布比赛成绩和名次。
     5、参加省运会500KM级、700KM级公棚赛的赛鸽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信鸽比赛参赛鸽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加盖市鸽协公章有效。
     6、每个赛项由各参赛市在规定收鸽期间选送赛鸽参赛,参赛羽数不限。其参赛鸽必须是由各参赛市采取“选拔赛”或其它合适的方式选出,并报上级主管市体育局(总会)认可批准,可由参赛市集中或个人送鸽,但送鸽时必须随交加盖有市鸽协公章的《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信鸽比赛参赛鸽登记表》。
     7、参赛资格按第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有关资格审查的规定。
     8、具体比赛办法和要求按《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第二部分“公棚赛”及其它有关比赛的具体操作规定执行。
七、成绩录取:
省运会信鸽单鸽(个人)排名:500KM级、700KM级均需在比赛有效归巢期内归巢的所有参赛赛鸽的飞行分速按快慢排列名次。
八、奖励办法:
     1、省运动大会奖励:
    单鸽(个人)比赛:各级别均取前八名,并可按名次排列顺序分获九、七、六、五、四、三、二、一分竞赛得分。其中前三名,由省运动大会发给金、银、铜牌各壹块。此外,500KM级前120名、700KM级前100名将全部发给奖状。
    2、各参赛市体育主管部门按省运动大会奖励规定应给予的其它奖励和奖金。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末尽事宜由“省运会信鸽竞赛委员会”竞翔部另行补充和通知。
                                
                            

                                                           二O O九年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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